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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运输部修订涉及取消下放行政许可项目六件规章

发布时间:2013.12.17    来源:中路网    查看次数:850

 

 

    12月16日,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主持召开部务会议,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》等6件涉及取消下放行政许可项目的规章修正案、《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》等4件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配套规章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》修正案。

 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,交通运输部对国务院近日批准取消和下放的7项交通运输许可项目所涉及的6件规章进行了修改,具体包括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规定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引航员注册与任职资格管理规定》和《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》等规章的相应条款。目前,交通运输部已取消和下放了12件行政许可项目。

  为确保《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》明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,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《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进口许可办法》、《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办法》、《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许可办法》和《违反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〉行政处罚实施办法》4件配套规章制度,规范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工作。

  此外,根据《海船船员培训、发证和值班国际公约》马尼拉修正案(STCW公约),结合推广支持发展绿色交通、适应简政放权和转变职能的需要,交通运输部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》作了修订,对船员培训项目、培训课程设置、培训设施等提出了新要求,减轻了培训机构负担。

 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。

  部领导翁孟勇、高宏峰、冯正霖、陆东福、李建波、何建中出席会议。部总工、总规划师,部机关有关司局和国家铁路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